就业创业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就业创业 > 正文

咨询答复”股东之间有矛盾,公司注销,公司债权如何追回?

更新时间:2022-10-14 22:40:30点击次数:478479次字号:T|T

案例

 

    2010年王先生与先生共同出资成立正盛公司,股东为王先生和李先生,李先生股份为51%:王先生股份为49%。李先生女儿小李为公司营利法定代表人。正盛公司和食药局签了联合修建楼堂管社。正盛公司负责出钱修建,正盛公司交给某村委会土地款100万元。因国家政策有变,不能共建。王先生与先生共同出资成立正盛公司现注销5年多了。某村委会土地款100万元至今没有退还,现某村委会准备退还土地款100万元,因王先生与先生有了矛盾,公司已不存在。王先生想从某村委会土地款100万元追回49%,如何维权?

以案说法

    水牛先生在“百灵环保网”法律咨询留言,根据你反映王先生的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正盛公司是注销登记,根据“民法典”六十八条规定:正盛公司法人己终止。根据“民法典”五十九条规定:正盛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从正盛公司注销登记终止而消灭。正盛公司从注销登记后就不存法人和法定代表人。

   二、王先生可以直接向某村委会提供登记机关正盛公司章程和公司注销及股东决议,追要土地款100万元49%。

   三、王先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某村委会追要土地款100万元49%。

作者:“百灵环保网”法律咨询编辑部王振江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