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在线 > 正文

疫情期间冒充公检法诈骗再升级 公安反诈民警揭黑幕

更新时间:2020-03-19 10:34:47点击次数:68827次字号:T|T


      本网讯(腾宇飞 者朱善永)“您好,我是公安局的民警。现在有犯罪嫌疑人冒用你的身份证办了银行卡,您正涉嫌一起“口罩”诈骗案件,请配合警方调查……”接下来的套路是这样的,为了证明你的清白,将保证金汇入“国家安全账户”能赦免无罪。如果您也接到过这样的电话,那么警方提示:“你”正在被冒充“公检法”的犯罪分子实施诈骗。

      近期,各地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一些骗子也开始“复工”,冒充“公检法”诈骗来袭。这类犯罪危害性大,受害者一旦上当受骗往往会遭受巨大经济损失,而此类诈骗分子为了增强身份的迷惑性,将假冒“公检法”机关的电话演变为添加QQ好友,填写虚假、伪造的个人信息,并制造各种假“通缉令”假“警官证”恐吓受害者。请大家一定要明辨真伪,防止上当受骗。






      为何假冒公检法诈骗会屡屡成功?反诈民警为你揭秘背后的原因:首先,不法分子利用公检法机关权威性,采取恐吓的方式,击破受害者的心理防线;其次,此类诈骗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精准性,骗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事主信息,如身份证号、住址等来取得受害者初步信任,使受害者急于想证明自身清白或挽回损失,答应配合其所谓“调查”;再加上骗子会向受害人发送虚假通缉令、逮捕令等,受害者往往会产生恐慌心理,判断能力也随之大幅下降,骗子会给受害人提出“证明清白的唯一方法”,就是配合“公检法”机关资金调查,将钱款打入所谓“安全账号”。

      哈尔滨市公安局反诈民警提醒:“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或核查账户,不会通过电话、网络通知涉案人核查资金、下载APP和提现转账汇款;“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工作证件或相关法律文书,不会通过微信、QQ、传真、邮寄等形式发送展示相关法律文书和个人工作证件,逮捕证、传票和涉案信息均无法通过互联网查询;请您一定要保护好个人信息,特别是银行卡号、密码、短信验证码、U盾信息等千万不要透露给陌生人。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刘昕)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