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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交警大队四措施加强“营转非”客车安全管理

更新时间:2015-05-27 11:58:47点击次数:1121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王文斌)为了深刻汲取河南安阳“3.2”及陕西咸阳“5.15”特大交通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公安部及省、市交管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营转非”大客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强“营转非”客车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再次发生,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台强硬措施,对全县“营转非”大客车展开集中整治清查行动。

      

526日,临猗县交警大队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了“四项措施”,对全县“营转非”大客车展开集中整治,重点解决“营转非”大客车、驾驶人管理、道路防护设施设置以及农村道路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重点违法行为。一是由车管所负责,对全县登记使用性质为“营转非”的大型客车和近10年交通运输部门已注销道路营运证,但未办理使用性质的客运车辆全部进行摸底统计。二是由五个农村中队组织专人对辖区内“营转非”大客车逐一进行排筛查,按照“逐车筛查、见车见人、一车一档”的要求建立台账,并发放运城支队统一的专用标识粘贴。三是各涉路中队要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检查站对“营转非”大客车进行严格检查,对存在非法经营行为的,移交交通运输局,按照《道路运输条例》予以处罚,车辆用于接送学生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予以处罚并通报县教育局。四是由宣教科牵头,联合当地媒体,通过发布微信、微博等方式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对车辆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开展集中交通安全教育,发放书面告知书,强化遵守交规安全驾驶意识,使“营转非”客车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到位。

      

 【交警提示】

 

“营转非”客车是指原来由交通运输部门列管的从事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等营运性质的客车,在营运期间或营运期满后转到个人或其他单位名下从事非营运性质的客车,俗称营运下线客车,也称“营转非”客车。“营转非”后的客车有的作为单位或是学校班车使用,有的由个人购买后用于农村红白喜事租赁或做生意用。由于这些客车多数为即将淘汰或接近报废年限的车辆,所以车况较差,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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