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公路局首先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宣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的力度,让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护路、养路、用路意识。其次,加大对公路的巡查工作,充分利用《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赋予的执法权,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形成了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快速联动机制,并且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上述快速联动机制,确保路况质量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保证车辆畅通无阻,安全快速。(徐士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