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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最快当天可用

更新时间:2018-05-06 17:51:19点击次数:9077次字号:T|T


新华社武汉5月4日电(记者廖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从审核制改为备案制、办理时间从1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电梯故障等8种情形可开辟使用维修资金的绿色通道,最快当天就可以动用维修资金应急。记者近日从武汉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修订后的《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进一步优化了办事流程,简化审核和拨付程序。

武汉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办法将维修资金使用的行政管理模式从审核制调整为备案制,10个工作日的审核时限缩短为3个工作日进行备案。办法还将应急维修范围由4项扩大到8项,即在原有消防功能障碍、电梯故障、屋面渗漏、外立面脱落等四种情形基础上,增加了外墙严重渗漏、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故障、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共用排水设施设备功能障碍、供配电系统设施设备故障等事项。

据介绍,如发生特别紧急情形,不及时排除险情,将严重影响业主生活,严重危及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可先行受理,并在当日会同业主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勘查;情况属实的,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不超过工程概算50%的比例预拨工程款。这就意味着,一旦房屋发生险情,最快当天就可动用住宅维修资金应急。

此外,办法创新了维修资金使用的表决方式,约定委托表决、集合表决、默认表决、异议表决等四种表决方式提高效率。并明确规定,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同时要求武汉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本市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并向社会公布,并规定结余资金随房屋所有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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