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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有安全隐患 青岛鑫兴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处罚

更新时间:2019-02-27 12:21:12点击次数:10528次字号:T|T


信网2月26日讯 近日,青岛鑫兴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除施工现场的建筑安全事故隐患,被城阳区城建规划局处罚。

据了解青岛鑫兴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青岛鑫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鑫江.桂花园三期33-39#、41#、42#楼及设备用房项目工程位于黑龙江路东、丹山社区,目前处于主体施工阶段,施工现场存在塔吊司机室电箱防护未设,塔吊回转操作手柄不灵活外, 建筑立面多处存在立面防护不到位等存在问题,青岛鑫兴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没有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城阳区城建规划局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对青岛鑫兴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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