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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和监理单位未履行好职责 被住建局通报批评

更新时间:2019-11-24 13:01:43点击次数:10222次字号:T|T

信网11月22日讯 信网(热线0532-80889431)获悉,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10月21日起,对全区房建工程施工领域组织开展了秋季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在最近一次的检查中,辽阳东路一项目因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被通报批评。

据了解,在第三周秋季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中,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检查房建工地8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8份,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58项,拟对2个项目涉及的4家企业进行立案实施行政处罚6.9万元,对14家企业和个人进行考核扣分120分的处理。

其中,由中民筑友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辽阳东路一项目,因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被通报批评。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该项目的施工现场存在临边防护设置、临时用电管理等多处一般安全隐患及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文明施工问题。针对以上情况,崂山区住房和建设局责令项目限期整改,依法对总包单位、监理单位予以顶格行政处罚并严肃扣分处理;同时暂停总包、监理单位在崂山区三个月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并按照分级监督管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下一步,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保持对安全生产严管重罚的态势,对发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履行,导致施工现场存在较多或重大安全隐患的、文明施工管理混乱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一律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信网首席记者 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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