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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立即改造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

更新时间:2022-06-28 13:21:12点击次数:39850次字号:T|T
中新网6月28日电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住建部办公厅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27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科学有序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厂站和设施老化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结果区分轻重缓急,立即改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管道和设施。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22号)要求,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住建部办公厅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组织编制...

中新网6月28日电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住建部办公厅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27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科学有序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厂站和设施老化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结果区分轻重缓急,立即改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管道和设施。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22号)要求,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住建部办公厅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组织编制了《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工作指南提到,按照“谁拥有、谁负责”原则,燃气专业经营单位负责其拥有的市政管道和燃气厂站、设施的老化评估工作。燃气专业经营单位可委托符合规定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或按照要求自行开展评估。根据日常掌握情况直接确定列入更新改造范围的管道和设施,不需再组织评估。

工作指南还提到,组织开展评估要充分利用燃气管道和设施的设计资料、竣工资料、运行维护记录、泄漏检测记录、维修改造记录、隐患排查记录、检验检测记录等信息,相关数据宜为3年内数据。

此外,工作指南要求,各地要加强评估结果真实性、准确性管控,对违规出具失实报告的评估机构,依法追究责任。各地要将评估重要信息纳入燃气监管系统,有条件的地方要推进燃气监管系统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深度融合,实现燃气管道和设施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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