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建设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住房建设 > 正文

东莞楼市新政:调整限购区域,区域外暂停限购政策

更新时间:2022-07-04 13:56:57点击次数:39887次字号:T|T
中新网7月4日电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消息,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7月4日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同日发布的政策解读文章称,根据通知规定,从2022年7月4日起,东莞市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限购区域”),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户...

中新网7月4日电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消息,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7月4日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同日发布的政策解读文章称,根据通知规定,从2022年7月4日起,东莞市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限购区域”),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第1套、第2套商品住房,需按原政策标准提供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东建〔2022〕4号,即“莞七条”)中的二(三)孩家庭可新增购买1套住房、“双(多)证房”认定为1套住房等政策仍适用于限购区域。除上述限购区域外,东莞市其他区域暂停实行住房限购政策,居民家庭在非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无需进行购房资格核验。

通知进一步明确,东莞市住房限购政策将视市场供需变化适时动态调整,确保房地产市场在合理区间内运行。同时,东莞市将继续实行住房限售政策,在通知施行之后网签的商品住房,无论位于限购区域还是非限购区域,均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进行交易转让。(中新财经)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