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建设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住房建设 > 正文

深圳:旧改项目保障房配建新规公开征求意见

更新时间:2022-10-09 10:56:17点击次数:40342次字号:T|T

央广网北京10月8日消息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修订主要围绕六个方面:一是全面对接国家住房保障体系,二是优化调整政策适用对象,三是整合不同政策中的配建比例要求,四是简化配建比例计算规则,五是建立统筹安排搬迁安置用房有关规则,六是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优化保障性住房配建空间范围图。

《意见稿》确定一类地区的范围为位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都市核心区、市级功能中心和重要的科技创新空间,且同时位于已建、在建以及国家发改委批复的近期建设的城际线和轨道站点1000米覆盖的地区。

确定二类地区为除一类地区之外的已建、在建以及国家发改委批复的近期建设的城际线和轨道站点1000米覆盖的地区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都市核心区、市级功能中心、重要的科技创新空间及城市功能节点。而位于一、二类地区之外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弹性发展区覆盖的所有地区,确定为三类地区。

修订后的空间范围图为:一类地区总面积421平方公里,占比36.5%;二类地区总面积294平方公里,占比25.5%;三类地区439平方公里,占比38.0%。

此外,《意见稿》对相关区域内的保障房配建比例也进行了详细规定,一类地区的旧改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比最高为33%,最低为13%,按照分改造类型以及分级地区进行了详细划分。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