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生态环境 > 正文

三省五地法院签订协作框架协议 加强韩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

更新时间:2023-09-02 16:00:09点击次数:39541次字号:T|T


 本报讯 (记者 吁青 通讯员 钟媛媛)近日,韩江流域和粤闽赣三省边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在广东梅州举行。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梅州市、潮州市、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签订《韩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梅州中院、龙岩中院和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签订《粤闽赣三省边界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共同推动构建流域、区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协同共治的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

  韩江是广东省的第二大流域,也是我国东南沿海最重要的河流之一,流经赣、粤、闽三省,水量丰沛,被誉为联通赣南、粤东北、闽西的“黄金水道”,流经地域山水相连、人文相融,既是原中央苏区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物产富集之地。

  协议明确,五地中院将从加强审执协作、坚持系统保护、推动多元共治、实现共建共享等方面开展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全方位合作,内容主要包括建立跨域立案全覆盖、区域内重大案件一体处理、审判辅助性事务和执行协作制度,推进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统一民事案件裁判规则,建立跨区域研讨机制和审判人才队伍培育交流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以及行政执法机关联动,构建区域诉源治理、执法司法协同机制。协议还提出,要推动建立共享专家库、裁判案例库、生态环境司法联合修复示范基地,建立执行到位资金分配会商制度,同时建立联合发布白皮书、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和一体化保护,以最严司法保护服务构建绿美生态建设新格局。

来源:人民法院报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